9月19日,湖北省发改委印发《关于恩施州大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5年)的通知》,《规划》提出,打造大而全的清洁能源产业。建设页岩气全产业链,优化形成“气—风—光—水—储—生—热”全类型清洁能源供给布局。到2026年,清洁能源综合产值达到300亿元;到2035年,综合产值达到1200亿元。

《规划》明确,到2026年,清洁能源重大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页岩气产能达到50亿方,风光水储新增装机300万千瓦,清洁能源产业综合产值突破300亿元。到2035年,建成鄂西页岩气示范区核心区、国家页岩气产学研用高地,页岩气产能达到100亿方;清洁能源装机总规模达到3140万千瓦以上,其中:水电装机440万千瓦,风电装机400万千瓦,光伏装机300万千瓦,抽水蓄能2000万千瓦,形成“气—风—光—水—储—生—热”全类型清洁能源供给布局;清洁能源产业综合产值突破1200亿元。

抢抓国家推进主要流域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开发重大机遇,将恩施州打造成鄂西抽水蓄能基地,联合宜昌打造清江流域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基地,推进电力资源在全国更大范围内共享互济和优化配置,建成全国重要的清洁能源生产基地。到2026年,风光水储等清洁能源综合产值达到200亿元。

风电 在西北部、北部齐岳山至巫山风带以及中部武陵山系风带等资源优势区,加快集中式风电项目建设,有序推进规模化集中高效开发利用。结合用电负荷需求和接入条件,加快建设以就地消纳为主的分散式风电项目。探索风电旅游、风农互补等新型分散式风电开发模式。到2026年,风电新增装机50万千瓦。

光伏 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鼓励在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大型商业区、党政机关办公楼、医院、学校等建筑屋顶及附属场地,建设就地消纳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推动巴东、鹤峰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结合新建工业厂房、商业建筑积极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力争到2026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工业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鼓励居民利用自有建筑屋顶安装户用光伏发电系统。在建始高坪镇和巴东五宝山、竹园淌等地建设光伏+农业、光伏+旅游等项目,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和能源综合利用。到2026年,光伏新增装机180万千瓦。

常规水电 坚持水电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推进清江、溇水、郁江水能资源合理开发。加快启动恩施姚家平水利枢纽工程、鹤峰淋溪河水电站项目建设。积极推进中小水电绿色转型,有序推进一批资源利用率低、设备老化的电站扩容增效。到2026年,水电新增装机40万千瓦。

抽水蓄能 统筹投资、设计、建设、运行、设备制造等各环节,做好抽水蓄能产业链协调。积极引导能源领域企业参与抽水蓄能项目建设,加快启动恩施大龙潭、巴东桃李溪、建始石家湾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提前组织实施。强化巴东傅家沟、建始马蹄潭等省级抽水蓄能资源站点保护,加强州内资源站点普查,优选对电力系统安全保障作用强、对新能源规模化发展促进作用大、经济指标相对优越的抽水蓄能电站,启动查勘和报告编制,申报国家和省规划动态调整。加强抽水蓄能与风电、光伏、水电等基地配套协同,积极推进风光水储一体化发展,建设恩施—利川、巴东—建始—鹤峰风光水储百万千瓦新能源基地,打造辐射全州的“超级充电宝”。力争到2026年,抽水蓄能新增装机容量50万千瓦,在建装机容量300万千瓦。

其他清洁能源 加大生物质能、地热能、煤层气开发利用,促进清洁能源全体系健康发展。合理布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稳步推进生物质热电联产,建成恩施、利川、来凤等垃圾发电项目,到2026年新增生物质发电装机5万千瓦。探明地热资源可开发利用家底,积极推广浅层地热能供暖和制冷应用,探索中深层地热综合利用形式和市场运营模式。开展恩施州东北部煤层气资源潜力评价,探明建始、巴东等重点区域煤层气资源分布,力争到2026年部署各类钻井5—10口,完成二维地震勘探1000公里。探索煤层气、页岩气制氢及下游相关产业延伸发展。

页岩气 抢抓鄂西页岩气勘探开发综合示范区建设机遇,打造“科创+勘探+开采+智能装备制造+新材料+综合利用”页岩气全产业链,加快实现页岩气勘探开发规模化、商业化,带动能源装备、下游化工等产业突破性发展。力争到2026年,综合产值达到100亿元;到2035年,形成页岩气全产业链,综合产值突破900亿元。

湖北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恩施州大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5年)》的通知

恩施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恩施州大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恩施州人民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抓紧细化分解任务,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措施,明确规划任务推进时间表和路线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规划实施全过程管理,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监测分析,做好阶段评估和总结评估。

省直有关部门要围绕规划落实,结合本部门职责,在政策制定、项目安排、要素保障、体制机制改革、试点示范等方面支持恩施州产业发展。

我委将加强协调服务,强化要素保障,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19日

恩施州大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5年)

二〇二二年九月

目录

一、恩施州发展大产业的现实基础与机遇

(一)发展产业的资源优势

1.生态环境优越

2.文旅资源富集

3.硒矿资源独特

4.能源储备丰富

5.药库禀赋突出

(二)产业发展的基本现状

1.生态旅游成效初显

2.清洁能源蓄势待发

3.富硒产业优势明显

4.生物医药初具规模

5.新兴产业快速成长

(三)发展产业的现实瓶颈

1.产业链供应链配套不够8

2.大交通大物流尚未形成8

3.大生态大环保要求较高9

4.生产要素支撑亟待提升9

(四)发展大产业面临的机遇10

二、总体要求11

(一)指导思想11

(二)基本原则11

(三)发展定位12

(四)发展目标13

(五)空间布局15

三、打造生态旅游康养大产业16

(一)发展思路16

(二)发展目标16

(三)发展重点17

1.康养度假17

2.生态旅游18

3.文化旅游19

4.运动休闲20

四、打造清洁能源大产业22

(一)发展思路22

(二)发展目标22

(三)发展重点23

1.页岩气23

2.风光水储25

3.其他清洁能源27

五、打造富硒大产业27

(一)发展思路27

(二)发展目标28

(三)发展重点28

1.硒农产品及加工28

2.硒产品精深加工32

3.硒产业总部经济34

六、打造生物医药大产业34

(一)发展思路34

(二)发展目标35

(三)发展重点35

1.现代中医药36

2.衍生产品加工37

3.生物制品38

4.医疗器械及材料39

七、打造绿色新兴大产业39

(一)发展思路39

(二)发展目标40

(三)发展重点40

1.数字经济41

2.电子信息43

3.新型建材与新材料45

4.现代烟草47

5.枢纽经济49

6.碳汇经济49

八、实施七大重点工程50

(一)壮链强核固筋工程50

1.着力强链延链补链50

2.推进链式融通发展51

3.培育壮大企业梯队52

(二)创新驱动赋能工程52

1.优化科技创新体系52

2.强化企业自主创新53

3.布局重要科创平台53

(三)质量品牌领航工程53

1.强化先进标准引领54

2.夯实质量发展基础54

3.实施品牌建设行动54

(四)招商筑巢引凤工程55

1.谋划包装重大项目55

2.积极实施精准招商55

3.优化招商引资机制56

(五)对口合作造血工程56

1.加强对口合作协作56

2.建立平台合作机制57

(六)开放协同融通工程57

1.推动区域产业协作57

2.壮大消费市场58

3.扩大对外开放58

(七)要素保障护航工程59

1.高效配置土地要素59

2.加大财政金融支持59

3.强化人才队伍支撑60

4.畅通物流大通道60

九、保障措施61

(一)加强组织协调61

(二)统筹规划实施61

(三)强化实施评估62

附件恩施州大产业项目策划清单63

附图74

附图

1.恩施州大产业空间布局图

2.恩施州2026年县市百亿级产业空间布局图

3.恩施州生态旅游康养大产业集群图谱

4.恩施州清洁能源大产业集群图谱

5.恩施州富硒大产业集群图谱

6.恩施州生物医药大产业集群图谱

7.恩施州绿色新兴大产业集群图谱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产业是发展的根基。产业兴则经济兴,产业强则经济强。奋力发展大产业是恩施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大做强经济底盘的迫切需要,是践行“两山”理论,建成美丽湖北绿色崛起重要增长极的必经之路。为扎实推进全国“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建设,打造绿色现代产业体系,特制定本规划。

一、恩施州发展大产业的现实基础与机遇

(一)发展产业的资源优势

1.生态环境优越

恩施州地处神奇的北纬30度,平均海拔900多米,高低跨度超过2000米,冬少严寒,夏无酷暑,平均气温16.2℃,有鄂西林海、华中植物基因库等美称。全州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95.9%,PM2.5浓度均值24微克/立方米,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富含氧离子。主要河流断面水质保持地表水二类水质标准,饮用水源水质优良。全州纬度、高度、温度、湿度和浓度都十分适宜人类居住和生物繁衍,是中国著名的“凉城”和康养圣地,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中国气候宜居城市等称号。作为清江流域发源地,全州境内山峰、森林、峡谷、湖泊、溶洞等自然天成,有秦岭、武陵山、大娄山三大山系,喀斯特地貌占全州总面积的54.4%,森林覆盖率超70%。这不仅为发展生态旅游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资源条件,更为发展数字经济、水经济、碳汇经济等产业提供了有利条件。

2.文旅资源富集

恩施州是全省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全州有28个少数民族,民族文化源远流长、厚重独特,有世界文化遗产咸丰唐崖土司城、距今200多万年前的建始直立人遗址、世界二十五首优秀民歌之一的利川《龙船调》等。州境绝大部分地区属于湘鄂西、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是红军三大主力之一的红二、红六军团的诞生地,有机构旧址、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活动纪念地、革命领导人故居、烈士墓等纪念设施600多处。全州地质奇观和山水资源众多,有与美国科罗拉多大峡谷结为姊妹的恩施大峡谷、世界容积量最大的溶洞利川腾龙洞、世界第一的奥陶纪石林梭布垭石林、中国最清的清江等。独特的文旅资源为发展全域旅游提供了良好条件。

3.硒矿资源独特

恩施州拥有迄今为止全球唯一探明的独立硒矿床,盛产超聚硒植物堇叶碎米荠,是全球最大的天然富硒生物圈,赢得“世界硒都”美誉。全州含硒土壤分布面积617.20万亩,占全州耕地、园地、草地总面积的96.41%;富硒和极富硒土壤分布面积381.13万亩,占全州耕地、园地、草地总面积的59.53%。特色硒农产品基地近700万亩,已建成硒红茶、硒稻谷、硒乌龙茶、硒大蒜、硒藤茶等5个涉硒农业标准化种植示范区、12个“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和“全国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在追求绿色、健康、养生新消费时代,富硒产业前景广阔,大有可为。

4.能源储备丰富

恩施州位于全国七大页岩气勘探开发有利目标区之一的鄂西渝东区,多达五套层系有页岩气发现。据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公布数据显示,恩施州页岩气远景资源量达4.5万亿方(震旦系、寒武系和志留系,尚不包括二叠系、侏罗系),占全省近二分之一,于2019年被纳入鄂西页岩气勘探开发综合示范区(国家级)。恩施州还拥有全省唯一的常规天然气田,地质储量132亿方,年均稳产9000万方。页岩气开采一旦实现量产,将彻底改变湖北省“少油乏气”的困境。此外,恩施州可再生能源十分丰富,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509.31万千瓦,水能开发率已达78.9%;风能资源理论蕴藏量达300万千瓦,主要分布在西北部和北部的齐岳山至巫山风带、中部的武陵山系风带;光伏资源属于Ⅲ类资源区,巴东和建始属于太阳能相对丰富区,年利用小时数约800—1000小时;地热资源潜力可观,可开采热量约为7.67×1015千焦,折合标准煤26213.3万吨,目前已启动勘查开发。

图1恩施州各县市风光电产业发展基础分布图

5.药库禀赋突出

恩施州被誉为“华中药库”,是全国重要的道地药材之乡和重要的商品药材生产基地,代表着湖北药材的品牌和特色。据全国资源普查和湖北恩施药用植物志记载,全州有药用植物资源202科、881属、2258种,还有动物类药材86种、矿物类药材22种,中药材资源种类占全省76%,占全国约18%。全州各类中药材留存面积达146万亩(注:2021年省统计局数据),是湖北省最大的中药材生产基地。全州道地药材类国家地理标志总数居全国市(州)之首,共有道地药材国家地理标志产品8件、国家地理标志商标6件、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7件。

(二)产业发展的基本现状

1.生态旅游成效初显

一是综合实力不断增强。2021年,全州累计接待游客6682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422.61亿元,直接带动10万余人就业,间接带动相关行业40余万人就业。二是全域大旅游格局基本形成。全州荣膺国家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州,成功创建2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2个中国优秀旅游城市、4个湖北旅游强县、7个湖北旅游名镇,4A级及以上景区达到22家,其中5A级景区3家。2016年、2017年、2018年连续三年游客满意度蝉联全省第一,恩施“旅游+扶贫”、宣恩全域旅游发展助力脱贫致富模式入选世界旅游联盟减贫案例。三是避暑康养旅游起步良好。以利川苏马荡、建始小西湖、建始花硒谷、巴东野三关等为代表的“中医药康养+避暑养老”新模式初步形成。但是,全州核心景区品牌影响力有待提升,世界文化遗产开发利用亟待突破,适应新需求的旅游产品开发和迭代升级不够,旅游基础设施配套供给水平相对较低,与大旅游发展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2.清洁能源蓄势待发

2021年全州实现清洁能源综合产值85.67亿元。一是页岩气规模化开发格局初步形成。累计完成页岩气勘探投资约30亿元,开展了多批次资源调查评价和勘探开发,完成各类勘探井32口,明确了利川区块、咸丰区块、建始及周缘区块三个核心有利区。其中:利川区块的二叠系地层取得开发突破并进入产能建设阶段(在二叠系勘探中属全国首次),红页1井2020年10月投产,红页2井2022年1月投产,累计产气量超4000万方,页岩气预测储量高达1051亿立方米。咸丰区块正在申请探矿权出让,咸页1井已完成工程钻探,启动压裂试气,呈现良好的勘探开发潜力。建始及周缘区块资源调查实现新突破,鄂建地4井、鄂恩地2井解析气量良好。建南气田常规天然气稳定生产,年产量约9000万方。二是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成效显著。清洁能源总装机容量472万千瓦,2021年累计发电115亿千瓦时。现有运行水电站283处,总装机容量401.70万千瓦;建成风电站12座,总装机容量59.71万千瓦;建成光伏集中电站3座、分布式电站835户,总装机容量6.10万千瓦。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全州清洁能源发电装机的比重由7.93%提高到13.79%,清洁能源结构得到优化。但是,受生态保护、消纳政策等因素影响,新能源开发规模总体不大;页岩气大多处在勘探阶段,离规模化商业开发还有一定距离,带动产学研、装备制造、炼制炼化等上下游产业发展不够,清洁能源产业尚未真正成链成群。

3.富硒产业优势明显

一是产业规模不断提升。恩施州是全国硒产业发展排头兵,已初步形成特色优势农产品种植及加工、富硒功能产品精深加工的全产业链。全州硒产业综合产值从2015年的331.34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637.17亿元,年均增速达13.97%。全州硒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年产值从2018年的83.92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177.87亿元,实现产值翻番。全州涉硒市场主体达到3051家,从事硒产品精深加工企业40余家,涉硒高新技术企业43家。二是品牌优势明显。成功注册“恩施玉露”“利川红”“恩施硒茶”“恩施土豆”“恩施黄牛”等35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恩施硒茶”被国际茶叶委员会授予“世界富硒养生茶”称号。现有湖北省名牌产品28个,涉硒注册商标299件。三是产业配套较为完善。全州“1+8”工业园区都规划建设硒食品精深加工产业园。建有国家级硒产品检测平台(国家富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省级硒产业技术与临床应用科研平台(湖北省富硒产业技术研究院、湖北硒与人体健康研究院)、全国首家硒资源交易平台(恩施硒资源国际交易中心)。参与和验证了涉硒国家标准2项、省级标准5项,发布了州级涉硒地方标准48项。但是,硒产业链多集中在附加值较低的粗加工阶段,精深加工龙头企业较少。

4.生物医药初具规模

一是产业体系初步形成。加强“药、医、康、养、游”统筹发展,基本形成了中药材种植、现代医药工业、医疗大健康服务、医药商贸流通的产业体系。2021年生物医药综合产值166.5亿元,其中中药材种植产值30.78亿元。二是市场主体逐渐壮大。现有生物医药企业150余家,中药材农民专业合作社700余家,其中:入统规上医药加工制造企业27家,限额以上医药流通服务企业21家,实缴税费7256万元。三是认证步伐加快。获得GMP认证制药企业8家,药品生产批准文号90个,保健食品生产文号7个。开展了15个道地药材品种GAP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其中巴东玄参基地、利川黄连基地、恩施黄连基地获得国家GAP基地认证。但是,生物医药产业集中在中药材种植及粗加工阶段,尚处于“卖药材”价值链低端,资源优势尚未转化成产业优势。

5.新兴产业快速成长

近年来,电子信息、新型建材与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壮大,增速位居全省前列,其中电子信息增速超过58%,建材增速超过20%。一是电子信息产业突破性发展。现有电子信息及通讯企业70家,建成一批专业化园区,实现从无到有突破性发展。2021年实现综合产值40亿元。二是新型建材产业高速增长。现有规上建材企业64家,其中水泥生产企业5家、新型墙材企业12家、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42家。2021年实现工业产值40.9亿元,税收约2.7亿元。但是,这些新兴产业普遍存在着规模小、产品技术含量不高、企业竞争力弱、市场份额占有率低等问题。

(三)发展产业的现实瓶颈

1.产业链供应链配套不够

总体看,恩施州尚处在工业化初级阶段,位于产业链价值链低端,产业体系不够健全,供应链配套对外依赖程度较高,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力较弱。一是工业门类少规模小。全州仅有29大类、66中类、87小类,工业增加值仅占GDP的18.1%。二是园区承载力不强。园区企业入驻率不高,基础配套建设滞后,园区档次亟待提升,国家级高新区尚待批复确认。三是缺乏龙头企业引领和品牌带动。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仅3家,没有主板上市企业,尚无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小巨人”企业不足40家,占全省比例约1%。品牌碎片化现象严重,如茶叶每个县市都有自主品牌,没有形成拳头品牌,尚未实现规模化发展。四是产学研尚未实现有效对接。如硒产业涉及地质、农业、食品、医药等多个学科,但学科之间交叉融合不够,导致大量科技成果不能有效转化。

2.大交通大物流尚未形成

大交通格局尚未形成,大通道东西向单一、南北向不畅,现有铁路标准不高,尚有2个县未通铁路、2个县城未通高速公路、26个乡镇不能1小时内上高速公路。全州物流市场体系不够健全,物流企业呈现“小、散、弱、乱”状态,物流企业融资难、土地及仓储成本高、经营方式比较粗放、信息化水平滞后。2021年,全州高速通车里程588公里,占全省比重约8%;运输货物量5148.03万吨,占全省比重不足万分之一。

3.大生态大环保要求较高

全州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国土面积的41.38%,永久基本农田占国土面积的12%,优先保护单元面积占全州国土面积的56.2%,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责任重大。在生态环境及资源要素管控政策日趋严格背景下,产业发展项目受天然林保护、“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永久基本农田、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长江经济带准入负面清单等条件限制越来越多。同时,由于历史发展原因,恩施州能耗基数和排污基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小,按照总量减排的要求,可替代总量指标来源严重不足,制约工业发展。

4.生产要素支撑亟待提升

一是土地供应紧张。全州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水平滞后,发展需要大量建设用地,但目前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十分有限,新增工业用地更加紧张,加之山区场地平整、高压电网迁移、居民拆迁成本等因素制约,恩施高新区、各县市园区未来供地空间有限。二是土地集约节约程度低。投资强度、产出密度处于较低水平。部分县市土地出让后企业破产、项目停滞,占用的工业用地长期不能发挥效益。三是企业生产成本较高。用电成本、物流成本等与周边地市相比不占优势。四是发展支撑不够。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产业科技创新平台、专业研发人才、市场营销人才、技术工人严重不足,企业用工缺口和稳岗问题比较突出。五是金融支撑不足。财政投入有限,缺乏专项引导资金支持;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不高,金融供给有待优化。

(四)发展大产业面临的机遇

当前,我国正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全省正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恩施州产业发展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从战略层面看,恩施州产业发展面临重大政策机遇。为应对百年变局世纪疫情,国家部署了构建新发展格局、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发展碳汇经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等多个重大战略。系列重大战略叠加,有利于恩施州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劳动力、科技、金融等短板,抢抓全球新一轮产业链供应链调整重构机遇,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深度挖掘国内市场潜力,壮大传统优势产业,引进培育新兴产业,厚植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新优势,实现后发赶超。

——从区域层面看,区域融合联动为恩施州产业发展拓展了更大空间。随着“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中部地区崛起、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宜昌都市圈等区域战略深入实施,恩施州将加速融入区域发展布局。同时恩施州不仅有北京、杭州、武汉等发达城市对口帮扶,还享受民族地区、革命老区振兴、西部大开发等多项优惠政策,这将有利于恩施州畅通对外合作大通道,深度参与融入区域产业协作,拓展发展空间,积累发展新动能。

——从趋势层面看,消费升级为恩施州优势产业升级指明了新方向。当前,我国人均国民总收入已突破1万美元大关,总体步入中等偏上收入行列,消费升级成必然趋势。在消费升级推动下,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体验场景跨界打造、服务品质优化重构等将成为主流发展趋势,这将倒逼恩施州生态旅游、富硒产业、大健康等优势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新业态、新产品、新模式,不断丰富产品内容,提升供给品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切实将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奋力打造生态旅游康养、清洁能源、富硒产业、生物医药、绿色新兴产业等五大产业集群,全力建设全国“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世界康养旅居之都、世界硒产业之都、国家页岩气产学研用高地、华中地区重要的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基地、武陵山区数字经济产业高地,努力把恩施建设成为美丽湖北绿色崛起的重要增长极,开启恩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少数民族自治州的新征程,为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作出恩施贡献。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崛起。坚决守住流域安全底线、生态和粮食安全底线,统筹推进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努力将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做大做强经济底盘,变绿水青山为金山银山。

——立足优势,创新驱动。充分发挥后发优势,把创新发展贯穿于特色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加大引资、引技、引智、引平台力度,以理念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内容创新驱动产业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发展。

——多元融合,链式集聚。顺应三产融合、城乡融合、区域融合、要素融合等发展趋势,挖掘产业发展存量、培育产业发展增量、用好产业发展变量、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在延链、补链和强链上实现新突破,在融合发展中培育壮大产业集群。

——区域协调,合作共建。积极主动参与和融入区域协同发展,以强县工程为抓手,做大做强县域经济,强化资源整合、优势互补,用好对口合作机制,强化平台共建、产业共融、要素共享、合作共赢。

——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激发市场活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持续增强恩施州大产业发展动力和活力。

(三)发展定位

——全国“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推动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打造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探索发展碳汇经济,走出一条在保护中绿色崛起的新路子,成为全国“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

——世界康养旅居之都。全面整合生态、文化、养生、养老资源,以大平台、大项目、大基地、大品牌为支撑,把恩施州打造成集康养度假、运动休闲、文化探访、山水体验于一体的世界康养旅居之都。

——世界硒产业之都。集聚硒产业世界总部经济,引领全国硒产业发展,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硒产业之都,让世界硒业看中国,中国硒业看恩施。

——国家页岩气产学研用高地。推进页岩气研发、勘探、开采和智能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综合利用等创新要素与产业向恩施州集聚,打造页岩气全产业链,建设鄂西页岩气勘探开发综合示范区核心区、全国页岩气产学研用高地。

——华中地区重要的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基地。聚焦中药饮片与配方颗粒、中成药制造,加强中医(民族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中医药科研和产品创新,促进道地中医药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华中地区重要的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基地。

——武陵山区数字经济产业高地。抢抓数字经济发展风口,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全面打开数字化改革赋能新局面,打造武陵山区数字经济产业高地。

(四)发展目标

围绕“一区两都三地”发展定位,通过百亿级重大项目牵引,奋力打造千亿级产业集群,实现“2026年提档、2035年进位”发展目标。

“提档”:到2026年,形成3个千亿级产业集群、五大产业集群总产值突破4000亿元,每个县(市)有3个左右百亿产业,全州GDP总量力争突破2600亿元,走在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前列,提档步入第一方阵。

“进位”:到2035年,形成5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力争五大产业集群总产值达到10000亿元,每个县(市)有5个左右的百亿产业,全面建成绿色现代产业体系,力争进位步入全省第二方阵前列,成为美丽湖北绿色崛起的重要增长极。

五大产业发展目标具体如下:

——打造大而强的生态旅游康养产业。契合时代新需求,以优质供给激发旅游更大活力,推动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到2026年,生态旅游康养产业综合收入突破1000亿元;到2035年,综合收入突破2000亿元。

——打造大而全的清洁能源产业。建设页岩气全产业链,优化形成“气—风—光—水—储—生—热”全类型清洁能源供给布局。到2026年,清洁能源综合产值达到300亿元;到2035年,综合产值达到1200亿元。

——打造大而精的富硒产业。聚焦硒产品精深加工,不断延长壮大富硒全产业链,让产业链增值收益更多留给广大老百姓,牢牢稳住脱贫后老百姓收入。到2026年,富硒大产业综合产值突破1400亿元;到2035年,综合产值突破2500亿元。

——打造大而特的生物医药产业。依托优势道地药材,形成2—3个拳头、高端、具有话语权的特色中医药产业链,引领带动生物医药集聚特色发展。到2026年,生物医药产业总产值达到400亿元;到2035年力争突破1000亿元。

——打造大而新的绿色新兴产业。面向未来和技术前沿,以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打造产业闭环,壮大电子信息、新型建材、新型烟草制品等新兴产业,形成产业发展新增长极。到2026年,绿色新兴产业总产值力争达到1100亿元;到2035年,总产值达到3000亿元。

(五)空间布局

形成“一核多点全域”产业空间布局。

一核:以恩高宣一体化发展区为核心,以恩施高新区为龙头,聚力发展数字经济、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硒产品精深加工、现代烟草、新型建材等产业,奋力建成全国建设“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的先行区。

多点:以利川、巴东等六县市县城、开发区或工业园为载体,差异化发展特色产业,形成多点支撑格局。

全域:推进富硒农业、中药材种植、生态旅游康养全域协同特色发展。

图2恩施州大产业空间布局图

图3恩施州2026年县市百亿级产业布局图

三、打造生态旅游康养大产业

(一)发展思路

依托自然生态、民族文化、富硒养生、避暑气候等优势资源,紧跟康养、探奇、运动、数字、商务、研学等旅游消费新动向,持续加大资源整合、加强产品开发、加速品牌创建、加快数字转型,构建以康养度假、运动休闲、生态旅游、文化旅游为主体,商务会展、教育研学、科学考察等为补充的生态旅游康养大产业,推进旅游国际化、高端化、品牌化、融合化,并带动特色农林种植、农产品加工、旅游商品生产、文化创意等关联产业发展,提升旅游产业承载力、带动力、竞争力。

(二)发展目标

到2026年,建成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成为国家生态旅居型优质康养基地、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全州接待游客突破1亿人次,综合收入突破1000亿元。到2035年,建成由世界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户外运动示范基地等构成的优质旅游供给体系,成为世界知名康养旅居之都,综合收入突破2000亿元。

图4恩施州生态旅游康养大产业集群图谱

(三)发展重点

1.康养度假

落实国家康养旅游示范基地标准体系,推进森林生态、传统村落、避暑气候、富硒康养、中医药、地热温泉等资源有效利用和深度开发,打造一批特色康养品牌,高起点发展康养度假产业。

建设高端康养基地。积极发展“旅游+硒康养”,整合形成“旅游+硒+X”的大健康旅游产业体系,加快建设世界级硒养生旅游目的地。建设一批中高端森林康养基地,开发未病疗愈、疾病治疗、运动医疗、食药理疗、压力释放等项目。发挥“华中药库”资源优势,建设一批标准化、规模化、现代化的医疗康养基地,开发美容美体、心理疗愈、中医养生等新型医养项目,打造医养融合康养疗愈中心。发挥良好的生态气候优势,以利川苏马荡、建始小西湖、巴东野三关、巴东绿葱坡、咸丰坪坝营等为重点,建设一批高品质康养避暑基地。积极开发地热资源,推动“地热+温泉”融合发展,建设一批温泉康养度假基地。加快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开发郊野度假、露营等微度假个性化旅游产品。力争到2035年,建成30个左右特色鲜明、效益良好的康养基地。

发展康养制造。融合发展康养制造业及康养工业旅游,打造康养制造产业与康养产品流通高地。大力发展以硒产品、茶制品、精油、药酒等为主的康养产品制造,积极发展以医疗器械、辅助设备、养老设备、智能穿戴设备、移动检测设备、运动装备为主的康养装备制造。支持巴东建设大型标准化康养产业园。

加强康养科学研究。联合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资源,建设一批康养基础科学研究基地,开展森林医学实证研究、中医药学研究、膳食研究、运动医学、植物学、环境学等与康养相关的基础科学研究。

2.生态旅游

以“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建设为引领,创新生态旅游发展模式,打造世界级生态旅游品牌。

生态观光。建成恩施大峡谷—利川腾龙洞世界地质公园,深度开发地质观光、自然山水、茶海云海等生态旅游产品,拓展建设自驾游营地、沿江慢游绿道、研学旅行示范基地、户外运动基地等旅游项目,形成船进车出、车进船出、水陆并进的旅游环线,打造长江、清江生态旅游示范带。

生态研学。加大国家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地质公园等保护利用,开辟科考研学、环境教育、自然体验、野生动植物观察等生态研学旅游线路,建设一批户外生态博物馆、生物多样性体验馆、自然教育研学基地,满足专业研学型和深度生态体验爱好者的需求。

3.文化旅游

充分挖掘整合民族文化、红色文化、乡村文化、非遗文化等资源,加强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创新艺术表现形式,推动文旅深度融合,打造国家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

加强民族文化传承创新。深度挖掘建筑、饮食、民俗、服饰、歌舞、土司、节庆等民族文化,打破传统文化静态展示,打造沉浸式旅游体验新场景,创新文化演艺、文创节庆和非遗体验活动,办好恩施土家女儿会,形成有独特魅力的文化IP。孵化一批文创企业、园区,汇聚非遗传承人、民间工艺大师,发展创意工坊、文创集市等新业态。融合时尚、艺术、美食、音乐等元素,开发“白+夜”文化休闲旅游产品,建设1—2个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和文化娱乐综合体。全力建设武陵山区(鄂西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推动恩施女儿城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宣恩仙山贡水旅游区创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加快红色旅游提质升级。创新开发革命老区红色路线及遗址遗迹,加快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恩施段)建设,提升以鹤峰满山红、咸丰忠堡大捷纪念园为代表的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创建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推动以何功伟、刘惠馨烈士陵园和张富清先进事迹“一馆三点”等为代表的红色教育基地提档升级。推出巴建鹤“红三角”旅游片区等精品线路,发展红色研学旅游。

推动乡村农文旅融合发展。推进旅游与农业、美丽乡村建设、传统村落保护融合发展,建设一批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省级休闲农业园区和传统村落连片区,打造全国知名乡村旅游目的地。加快建设恩施洞下槽、利川南坪、巴东茶店驿站、建始罗家坝、咸丰马倌屯、来凤旧司农园、宣恩阿尼阿兹、鹤峰大路坪等乡村旅游集聚区,引导乡村民宿集群发展,打造集乡村生态观光、传统村落保护、现代农业体验、农特产品消费、乡村文创设计、乡村度假生活于一体的乡村旅游综合体。建设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村)、湖北旅游名镇、湖北旅游名村,示范带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

4.运动休闲

以冰雪、山地户外、水上、航空、汽车自驾等运动项目为重点,以精品体育赛事为牵引,积极发展运动休闲旅游,建设国家户外运动基地。

差异化发展体育旅游。坚持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有序开发以赏雪、滑雪、玩雪为重点的冰雪项目,打造冰雪旅游度假胜地,丰富淡季旅游产品供给。依托丰富山地资源,开发山地自行车、山地马拉松、攀岩、登山、徒步、蹦极等山地户外运动项目。建设宣恩水上运动基地和石门河休闲皮划艇竞赛基地,积极发展漂流、溯溪、浆板、皮划艇、摩托艇、龙舟、滑水等水上运动休闲项目。开发热气球、翼装飞行、滑翔伞、动力三角翼以及低空运动旅游项目,推动航空运动竞赛表演、休闲体验、培训等领域发展。以汽车自驾运动营地和露营地为载体,引进汽车(房车)露营大会、汽车嘉年华赛、房车集结赛等活动,打造山地汽车越野品牌。加快建设利川国家夏季体育训练基地。

常态化举办品牌赛事活动。重点举办以大峡谷热气球挑战赛、太阳河十大拐全国山地自行车挑战赛、利川山地马拉松比赛、野三关高山国际马拉松、坪坝营山地马拉松、鹤峰木耳山茶海马拉松等为代表的体育旅游品牌赛事,打造恩施州体育旅游名片。持续办好清江古河床徒步挑战赛、龙王淌汽车越野赛、贡水河水上运动会和武陵山龙舟争霸赛、全国老年柔力球比赛、来凤县全国河钓大赛、三峡女人谷翼装飞行锦标赛、“绝壁天河”红渠旗徒步挑战赛等赛事和活动,增强赛事市场号召力和辐射力。积极申办滑雪、马拉松、汽摩越野等竞技体育项目全国性大赛分站赛事,丰富体育赛事供给。积极开展摆手舞、肉连响、龙舟赛、陀螺、高脚竞速、舞龙等为代表的本土特色民俗体育节庆活动,唱响恩施运动品牌。

四、打造清洁能源大产业

(一)发展思路

立足页岩气、水、风、光等优势资源,强化科技创新支撑,聚力打造页岩气全产业链,积极推进风光水储一体化建设,有序开发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加快形成安全、稳定、经济、高效的清洁能源产业体系。

(二)发展目标

到2026年,清洁能源重大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页岩气产能达到50亿方,风光水储新增装机300万千瓦,清洁能源产业综合产值突破300亿元。到2035年,建成鄂西页岩气示范区核心区、国家页岩气产学研用高地,页岩气产能达到100亿方;清洁能源装机总规模达到3140万千瓦以上,其中:水电装机440万千瓦,风电装机400万千瓦,光伏装机300万千瓦,抽水蓄能2000万千瓦,形成“气—风—光—水—储—生—热”全类型清洁能源供给布局;清洁能源产业综合产值突破1200亿元。

图5恩施州清洁能源大产业集群图谱

(三)发展重点

1.页岩气

抢抓鄂西页岩气勘探开发综合示范区建设机遇,打造“科创+勘探+开采+智能装备制造+新材料+综合利用”页岩气全产业链,加快实现页岩气勘探开发规模化、商业化,带动能源装备、下游化工等产业突破性发展。力争到2026年,综合产值达到100亿元;到2035年,形成页岩气全产业链,综合产值突破900亿元。

加强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依托长江大学“省部共建非常规油气协同创新中心”“油气资源与勘探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创新资源,推动国家页岩气工程研究中心落户恩施州。加强页岩气资源潜力地质评价与有利目标区优选、地球物理勘探及“甜点”分布预测等科学研究。突破页岩气高效勘探及绿色智能开发、长水平井段高效钻完井技术与智能装备、绿色环保水基钻井液、高效水力压裂技术与智能装备、新型金刚石复合片深层复杂页岩气钻头等“卡脖子”技术和设备研发。

全力推进页岩气勘探开发。加大勘探开发投资力度,统筹推进页岩气资源调查评价、矿权出让、工业开采等工作,加快利川、咸丰、建始等区块页岩气产能建设,尽快实现“甜点”区块页岩气的规模化、商业化开发。积极推动与宜昌市、荆州市等在页岩气勘探开发领域合作,合力打造鄂西页岩气勘探开发综合示范区。规划建设利川页岩气新区、咸丰页岩气综合利用产业园,集聚全球创新资源和企业,打造勘探开发、装备制造、油田化学、油气服务等产业集群,形成油气科技全产业链及服务体系。

加快页岩气储运体系建设。按照整体规划、适度超前、分步实施的原则,统筹推进页岩气储运网络设施建设。组建油气管道公司,加快油气管道建设,实现页岩气管网与天然气管网的有机结合,完善管网布局、统筹管网路由、加强衔接互联。加快储气能力建设,建设LNG液化工厂,构建以LNG储罐为主、小型储气设施为辅、管网互联互通为支撑的多元天然气储备体系。

推广页岩气综合利用。发挥页岩气资源产地优势,优先足额保障全州民生用气。鼓励采用页岩气作为工业化清洁燃料,优化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积极推广页岩气在化工领域应用,利用页岩气转化为合成气,制取化肥、甲醇、乙烯、丙烯、特种聚酯、合成氨等下游化工产品。积极推动页岩气在车船、空调、燃具等方面用综合利用和相关产业发展。鼓励页岩气在分布式能源领域应用,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天然气分布式供能系统建设。

图6 恩施州页岩气产业链图谱

2.风光水储

抢抓国家推进主要流域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开发重大机遇,将恩施州打造成鄂西抽水蓄能基地,联合宜昌打造清江流域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基地,推进电力资源在全国更大范围内共享互济和优化配置,建成全国重要的清洁能源生产基地。到2026年,风光水储等清洁能源综合产值达到200亿元。

风电。在西北部、北部齐岳山至巫山风带以及中部武陵山系风带等资源优势区,加快集中式风电项目建设,有序推进规模化集中高效开发利用。结合用电负荷需求和接入条件,加快建设以就地消纳为主的分散式风电项目。探索风电旅游、风农互补等新型分散式风电开发模式。到2026年,风电新增装机50万千瓦。

光伏。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鼓励在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大型商业区、党政机关办公楼、医院、学校等建筑屋顶及附属场地,建设就地消纳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推动巴东、鹤峰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结合新建工业厂房、商业建筑积极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力争到2026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工业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鼓励居民利用自有建筑屋顶安装户用光伏发电系统。在建始高坪镇和巴东五宝山、竹园淌等地建设光伏+农业、光伏+旅游等项目,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和能源综合利用。到2026年,光伏新增装机180万千瓦。

常规水电。坚持水电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推进清江、溇水、郁江水能资源合理开发。加快启动恩施姚家平水利枢纽工程、鹤峰淋溪河水电站项目建设。积极推进中小水电绿色转型,有序推进一批资源利用率低、设备老化的电站扩容增效。到2026年,水电新增装机40万千瓦。

抽水蓄能。统筹投资、设计、建设、运行、设备制造等各环节,做好抽水蓄能产业链协调。积极引导能源领域企业参与抽水蓄能项目建设,加快启动恩施大龙潭、巴东桃李溪、建始石家湾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提前组织实施。强化巴东傅家沟、建始马蹄潭等省级抽水蓄能资源站点保护,加强州内资源站点普查,优选对电力系统安全保障作用强、对新能源规模化发展促进作用大、经济指标相对优越的抽水蓄能电站,启动查勘和报告编制,申报国家和省规划动态调整。加强抽水蓄能与风电、光伏、水电等基地配套协同,积极推进风光水储一体化发展,建设恩施—利川、巴东—建始—鹤峰风光水储百万千瓦新能源基地,打造辐射全州的“超级充电宝”。力争到2026年,抽水蓄能新增装机容量50万千瓦,在建装机容量300万千瓦。

3.其他清洁能源

加大生物质能、地热能、煤层气开发利用,促进清洁能源全体系健康发展。合理布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稳步推进生物质热电联产,建成恩施、利川、来凤等垃圾发电项目,到2026年新增生物质发电装机5万千瓦。探明地热资源可开发利用家底,积极推广浅层地热能供暖和制冷应用,探索中深层地热综合利用形式和市场运营模式。开展恩施州东北部煤层气资源潜力评价,探明建始、巴东等重点区域煤层气资源分布,力争到2026年部署各类钻井5—10口,完成二维地震勘探1000公里。探索煤层气、页岩气制氢及下游相关产业延伸发展。

五、打造富硒大产业

(一)发展思路

立足硒资源优势,加大硒科研力度,丰富硒产品体系,打造以硒农产品种养及加工为基础,以硒产品精深加工为重点,以硒蛋白产业化为突破,以硒康养旅游为特色的硒产业集群,占领硒产品高地、科创高地、标准高地、检测高地、会展高地,不断提升价值链,辐射带动更广区域参与产业链,稳固恩施州全国富硒产业发展“排头兵”地位。

(二)发展目标

到2026年,建成国家火炬硒特色产业基地,综合产值突破1400亿元。到2035年,把恩施州建设成为硒科技创新水平全国领先、产业链头部企业聚集、产业服务体系完善、享誉全球的“世界硒都·中国硒谷”,硒产业综合产值突破2500亿元。

图7恩施州富硒大产业集群图谱

(三)发展重点

1.硒农产品及加工

以茶叶、畜禽、果蔬、粮油为重点,全面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市场化、品牌化,打造品种选育、种苗繁育、标准种植、生产加工、农旅康养融合等业态齐备、链条完整的全产业链,做大做强富硒特色品牌,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州、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到2026年,建成700万亩富硒种植产业基地,富硒农业及深加工产值达到1000亿以上。

硒茶叶。统筹推进茶科技、茶产业、茶文化高质量发展。加强地方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建立一批产学研基地或专家工作站,联合开展技术攻关。鼓励企业研发新产品,开发精深加工产品和茶衍生品。有计划改造低产、低质、低效老茶园,新建茶园实现高标准建园和规范化管理,高标准富硒茶种植基地超过150万亩。抢占机器换人、智能制造先机,完善精制筛分、色选分级和智能拼配装备,全力提升茶叶加工自动化水平。建设“买全国、卖全国”的武陵山茶叶交易中心,在茶叶专业乡镇建设茶青交易市场。建设以利川、宣恩、鹤峰为重点的武陵山出口茶集散地,支持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打造一批以观景、体验、品鉴、文化、创意为主的茶文旅融合精品景点、“最美茶园”A级景区。到2026年,建成全国名优茶生产基地、优质原材料供应基地、出口茶基地,打造成“中国茶谷”,全州茶叶面积稳定在180万亩,综合产值达到300亿元以上。

图8恩施州现代茶产业链图谱

硒畜牧。建设畜牧保种场,对恩施黑猪、恩施黄牛、利川马、马头山羊等本地良种提纯复壮,推动地方畜牧品种杂交利用。以二高山地区为主,打造恩施黄牛养殖基地;以清江流域沿线、三峡库区适养区为主,打造肉羊养殖基地;以恩施、建始、利川、咸丰、来凤和宣恩适养区为主,打造禽类养殖基地;因地制宜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中蜂产业,打造武陵山中华蜜蜂种蜂示范基地。支持屠宰加工企业一体化经营,大力开发畜禽蛋类传统风味、速冻冷鲜、真空干燥、旅游休闲等速食化产品。推进副产物加工,支持企业开发、生产硒饲料。到2026年,形成种(仔)畜禽商品化供应、饲料生产、屠宰分割加工、冷鲜产品包装销售、畜禽深加工、冷链物流等畜禽产业全产业链,畜牧经济总量在湖北“保三进二”、在武陵山区“保二进一”,畜牧业综合产值达到300亿元以上。

硒果蔬。优化长江、清江、酉水流域柑橘带,恩黔高速、沪渝高速优质砂梨线,建始猕猴桃、来凤杨梅等特色水果片区布局。建立优质果树种质资源圃、母本园和良种繁育基地。通过良种引进和地方特色品种提纯复壮,推行高标准建园,逐步改造低产低效老果园,建设精品果园。以恩施大山顶、利川齐岳山、巴东绿葱坡、鹤峰中营等高山地区为重点,发展高山蔬菜;在二高山及以下地区,以钢架大棚、智能温室大棚等蔬菜设施建设为重点,发展蔬菜保供基地。因地制宜调减大路菜,扩种精细菜,发展魔芋、莼菜、山药、薇菜等特色菜。在重点乡镇建设一批功能齐全的果蔬集散市场,完善冷藏库、气调库等冷藏保鲜设施,提升产后处理能力。依托精品果园和设施蔬菜基地推进“果旅”“菜旅”融合,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到2026年,把恩施州打造成为全国知名的高山果蔬生产基地,综合产值达到200亿元以上。

硒粮油。大力开展育种创新,建成武陵山区现代种业创新中心、西南山区马铃薯“种薯之都”。按照“增土豆、增杂粮、增水稻,稳玉米”的思路,扩大复种指数,确保面积、产量只增不减,提高粮食自给能力。推广“薯玉X”等高效种植技术和模式,加快玉米、马铃薯、水稻、杂粮、大豆规模化商品基地建设。加快马铃薯鲜食、即食产品商品化生产。建设一批低温粮库、低温保鲜库等仓储设施,推进绿色仓储,引导科学储粮和节粮减损。推进油茶和山桐子等木本油规模化商品基地建设,加强咸丰、来凤、恩施、鹤峰等县市油茶绿色标准化种植,支持在国储林和低效林改造中发展木本油基地,打造全国山桐子木本油之都。到2026年,形成良种育繁推一体化、高效种植、产品加工、收储流通等粮油产业全产业链,全州粮油产业年综合产值达到280亿元以上。

聚硒植物种植。挖掘高聚硒植物种质资源,支持企业主导建设堇叶碎米荠、大豆、马铃薯等聚硒植物种植基地,打造一批规模化、标准化聚硒作物种植和微生物培养基地,总面积力争达到百万亩级别,稳定硒产品原料供给。推动恩施堇叶碎米荠、恩施青钱柳等申报国家地理标志商标,打造统领硒产品的区域公用品牌。

2.硒产品精深加工

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硒功能产品、硒饮用水、硒预制食品等为重点,开发新资源、研发新工艺、生产新产品,打造硒功能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力争到2026年,实现产值400亿元,其中:硒功能食品产值100亿元,硒饮用水产值100亿元,硒预制食品加工产值200亿元。

硒功能产品。加强富硒功能食品特征研究,建立膳食硒吸收利用评价指标,明确膳食硒摄入安全范围,提升硒蛋白提取纯化工艺与检测分析技术。坚持功能食品导向,以高聚硒植物、微生物产品为原料,提取硒蛋白、硒肽、硒代氨基酸、硒多糖、硒核酸、硒黄酮等多种分子态或混合态的活性物质,重点发展婴幼儿配方食品、中老年营养食品和满足特定人群需求的高附加值拳头产品。积极开发硒生物肥料、硒食品原料、硒日化产品及硒营养强化剂产品。

硒饮用水。以恩施、建始、鹤峰、咸丰、巴东等县市为重点,整合现有饮用水企业,积极招引国内知名饮用水生产企业,推动富硒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联合科研院所在检测认证、产品研发以及品牌打造上下功夫,制定恩施州硒饮用水标准,突出天然含硒、低钠弱碱、含有偏硅酸、锂、硒、锌、锶等对人体有益的微量元素等特点,加大硒饮用水区域公共品牌培塑和宣传力度,显著提高全国市场占有率。

硒预制食品。适应消费市场新需求,抢抓预制菜产业“新风口”,引入“中央厨房+智能烹饪设备+预制菜”新模式,将富硒天然食(药)材等优势原材料资源导入预制食品产业链,积极布局发展硒食膳、硒药膳预制产业。建设预制食品联合研发平台,构建质量安全监管规范体系,引进培育预制食品头部企业,培育本土富硒预制食品品牌,利用数字视窗等新技术,拓宽预制菜品牌营销渠道,打造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硒预制食品高地。

图9恩施州富硒特色预制菜产业链图谱

3.硒产业总部经济

联合国内顶尖科研机构和高校,筹建硒与健康国家科学中心,积极争取国际硒研究学会将总部(秘书处)设在恩施。加快共建“硒资源研究与生物应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组建国家级硒产业创新平台,谋划推动世界硒都科创城建设,打造硒产业研发总部。积极争取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硒产业标准技术分委员会并将秘书处设在恩施,打造硒产业标准化总部。与武汉轻工大学、湖北民族大学等高校共建现代硒产业技术学院,打造硒产业技术人才培养和培训总部。依托国家富硒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开展硒产品检测、评价、认证,打造硒产品检验认证总部。办好世界硒都(恩施)硒产品博览交易会暨硒科技创新发展大会,打造硒产品展示与交易中心。加快硒产业发展信息平台、硒文化培育传播平台的建设和发展,打造硒文化创意与传播中心。到2026年,硒产业世界经济总部初具雏形。

专栏3富硒大产业重大项目策划建设恩施硒茶提档升级项目、生态创意休闲茶文化博物馆、富硒茶饮料生产加工基地、武陵山区(鹤峰)出口茶产业基地、来凤藤茶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百万头黑猪生态养殖基地、木本油产业项目、马铃薯产业链创业园区及基地、富硒天然饮用水生产基地、富硒预制食品产业园、富硒婴幼儿食品产业园、硒功能食品(硒蛋白)产业园、世界硒都科创城、富硒产业总部基地等项目,总投资约1440亿元。

六、打造生物医药大产业

(一)发展思路

坚持绿色化、功能化、品牌化发展方向,以现代中医药及其衍生健康产品为核心,以生物医药制品、医疗器械及材料等为重点,强化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充分发挥承接现代中药产业转移示范区平台作用,积极建设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恩施生物医药产业园,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由资源型“华中药库”向产业型“华中药谷”转变。

(二)发展目标

到2026年,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130万亩,形成一批产值过10亿元的品牌企业,培育本土上市企业1—2家,产业集群效应初步显现,力争生物医药产业综合产值突破400亿元。到2035年,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逐步壮大,建成具有较强辐射能力的“华中药谷”,综合产值达到1000亿。

图10恩施州生物医药大产业集群图谱

(三)发展重点

1.现代中医药

聚焦优势道地药材,加大科技创新和品牌建设,打造品种选育、种苗繁育、种植加工、中药提取、成品制剂、生产流通的全链条发展体系,构建覆盖全省、辐射全国、服务全生命周期的现代中医药产业,做大做强做精中医药细分领域,打造华中地区重要的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基地。到2026年,现代中医药综合产值达到200亿元。

道地药材。按照“适药适地、绿色发展”原则,在全州中药材最适宜区域集中发展黄连、大黄、玄参、独活、厚朴、黄精、木瓜、白术、党参、竹节参、杜仲、黄柏、合欢、鱼腥草、银杏、藤茶、万寿菊等中药材品种。按照GAP标准建设一批道地药材核心基地,打造国家级道地药材主产区。到2026年,道地药材种植面积占比70%以上,规范化、标准化种植面积达到80%以上。加强药用动植物野生资源保护,建立珍稀濒危道地药材种质资源库,建设华中药用植物园和国家级种质资源保育基地。

中药。依托中药龙头企业和主要中医医疗机构,创建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加速中药饮片生产工艺、流程的标准化和现代化。以恩高宣为核心,利川、巴东等县市产业园为支撑,引进具有研发生产一体化优势的大型中药企业,聚焦清热解毒、健脾益气、补肝肾、强筋骨等功能,发展中药饮片及配方颗粒、中成药等中药制品。支持州内中药企业战略兼并重组,加快药品生产文号(批件)向重点企业转移。鼓励中药独家品种二次开发。支持土家医、苗医等民族医药创新发展。

中医药健康服务。推动中医医疗和健康养生融合,积极拓展高端养生市场,提供中医营养饮食、健康疗养、调理保健、季节养生、疾病预防等特色健康服务。支持社会资本建设运营中医药护理院、疗养院,拓展健康养老服务。鼓励建设中医养生馆、中医养生街区等,发展集中医疗养、健康养生、文化传播、商务会展、科考研学等功能于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打造养生文化度假区和养生体验基地。

图11恩施州现代中药产业链图谱

2.衍生产品加工

依托恩施药食两用植物资源,研发生产保健食品、特膳食品、药妆日化等产品,打造医药衍生健康产业链。到2026年,衍生产品加工总产值达到150亿元,其中功能酒品产值达到100亿元。

保健食品。聚焦防治疾病、恢复健康、调节机理和延缓衰老等功能,引进、培育一批功能性食品生产企业,推动上游中药材向下游功能性食品产业延伸。挖掘黄精、藤茶、青钱柳、银杏等特色中药材资源,与氨基酸、硒元素相结合,加快推进高附加值保健食品和特膳食品的开发和产业化,打造恩施州保健食品品牌。

功能酒品。依托优势酒业资源,加强与药酒龙头企业战略合作,推动全州零散酒业资源与中医药资源深度融合,积极开发祛风除湿、补气通络、舒筋活血、健脾温肾等功能型养生酒品,培育本土药酒品牌,推动中医药酒产业发展。

药妆日化品。依托中药材精深加工企业,提取开发黄精、党参、厚朴、金银花、玫瑰、藤茶、青钱柳、银杏、万寿菊、魔芋、箬叶等植物特效成分,研制生产牙膏、护肤品、精油、肥皂等药妆日化品,打造恩施州药妆日化品品牌。

中兽药。引进培育具有开发兽用中药制剂能力(替代抗生素)的生物医药龙头企业,开展以恩施道地药材为基源的中兽药产业化研究,发展安全、高效、低残留的中兽药及饲料药物添加剂。

3.生物制品

推进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恩施生物产业园建设,引进国内外大型生物制药企业和高端科研机构落户,谋划一批检测和诊断技术类产业项目,实现体外快速准确诊断筛查。引进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发展白蛋白、凝血因子、免疫球蛋白等产品。支持州内生物医药企业,创新发展生物提取技术,推动硒蛋白、多肽制品等生物制品产业化、品牌化,培育壮大生物制品产业。到2026年,生物制品总产值达到50亿元。

4.医疗器械及材料

重点发展输注类、血液净化类、麻醉类等临床应用耗材产品。引进新型检测试剂、高值耗材、保健康复设备、大型医疗设备生产企业,促进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加快医药医疗产业园建设。大力发展医用新材料、治疗和康复器械制造等,建设一批新型药用辅料及包材标准化生产基地,开发应用具备云服务和人工智能功能的移动医疗产品、可穿戴设备。积极布局制氧机、理疗仪、雾化器、中医康复设备等家用医疗器械领域,加快发展智能病床、智能座椅、智能床垫等新型适老化产品。促进医疗卫生纺织用品研发生产,形成稳定的医用防护用品生产保供体系。到2026年,医疗器械及材料产业总产值达到30亿元。

七、打造绿色新兴大产业

(一)发展思路

发挥特色资源优势和产业后发优势,围绕数字经济、电子信息、新型建材与新材料、现代烟草等领域,积极引进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着力创造新产品、新需求、新市场,激发产业发展新活力,形成高外向联动、高水平创新、高质量集群的“三高”发展模式,建成一批专业实力强、特色鲜明、配套完善的绿色新兴产业园区。

(二)发展目标

到2026年,数字经济、电子信息、新型建材及新材料、现代烟草等产业取得突破性发展,枢纽经济、碳汇经济等新增长点不断涌现,绿色新兴产业综合产值突破1100亿元,成为全州经济发展新引擎。到2035年,集聚一批创新研发平台,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打造一批百亿级领航企业,总产值达到3000亿元。

图12恩施州绿色新兴大产业集群图谱

(三)发展重点

1.数字经济

抢抓数字经济发展风口,加快建设数字基础设施,积极培育以大数据、软件服务、智能制造、数字旅游、数字农业等为支撑的数字产业体系,打造武陵山区数字经济产业高地。到2026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产值达到200亿元。

数字基础设施。实施5G网络万站建设工程,加快推进5G宏基站和室内分布系统建设,确保州域5G网络实现全覆盖,实施光纤宽带网络提档工程,实现骨干网、城域网与接入网同步扩容,增强骨干网络和州际出口承载能力,确保重点场所“双千兆”网络优先覆盖。实施区域大数据中心创建工程,谋划实施“东数西算”算力中心、湖北省数据灾备中心、恩施州政务云等项目建设,提升数据的汇聚、存储处理及服务能力,打造省内知名的大数据产业基地。实施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改造工程,加快推进网络基础设施IPv6升级改造,部署建设支持IPv6的LTE移动网络和固定宽带接入网络,扩容IPv6出口带宽。

数字核心产业。实施云计算招引工程,引进培育虚拟化、容灾备份、负载均衡、通用服务器、存储器、网络设备、能源管理、安全管理等领域企业,推动云计算与电子信息、物联网、大数据产业融合发展。实施物联网应用工程,大力发展传感器、电子标签(RFID)、数字通信等物联网基础产品,加快发展集软件嵌入、数据采集、数据传输、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网络应用与服务于一体的物联网基础产业,推进物联网在智能制造、智慧旅游、智慧交通、智慧物流、智能电网、智慧农业等领域的应用,打造一批行业应用示范项目。实施软件服务提升工程,以创建国家级高新区为契机,融合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园和湖北省民族地区网络空间安全人才与创新中心优势,招引大数据处理、软件开发、软件外包、信息安全应用人才培训类企业入驻,提升软件服务能力。

工业数字化。实施企业上云工程,推动1000家以上企业上云入网,建成一批企业数字化转型示范试点。加快推进“5G+工业互联网”技术应用,率先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清洁能源、新型建材等重点行业打造一批“5G+工业互联网”技术应用场景,建成一批5G应用示范试点项目。建设智慧园区数据管控平台和云存储中心,促进园区产业发展、运行管理和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

数字旅游。充分运用网络化、智能化科技创新成果,创新旅游产品供给和服务方式,建立数字旅游综合生态体系。支持文化文物单位、景区景点等,运用5G、VR/AR、人工智能、多媒体等数字技术,建设数字展馆、虚拟景区,重点开发沉浸式体验项目,逐步实现全州文化旅游资源数字化再现;创新开发全息互动投影、无人机表演、夜间光影秀、虚拟电竞等元宇宙体验项目;促进南剧、傩戏、灯戏、山民歌、土家摆手舞等恩施传统艺术线上发展,培育云演艺业态;建设恩施智慧旅游服务平台,优化数字旅游服务。推动康养服务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丰富智慧康养应用场景。加强智慧康养与医药、技术和科研等领域的合作,完善智慧康养服务体系。试点建设康养产业大数据中心。

农业数字化。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建设农业大数据平台,积极发展智慧农业装备,推进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同步智能化升级。加强农产品质量溯源与市场监测预警数字化,完善农业投入品数字化监管,打通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数据通道,打造融合全过程信息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及时落实国家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的接续政策措施,加力巩固全市经济恢复发展基础,全力打好经济恢复和重振攻坚战,在本市发布的《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抗疫助企“21条”)和《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以下简称经济恢复重振“50条”)基础上,制定上海市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如下:

一、着力助行业促发展

(一)加大文化旅游体育行业纾困力度。通过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引导,联动各社会主体共同出资,实施电影票价补贴。对2022年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及时恢复营业的专营商业影院、体育健身场所,给予复工复市补贴。对2022年因疫情管控暂停营业的专业剧场,按照座位数给予一次性停业补贴;对疫情后加快复演的专业剧场,给予限流补贴。统筹用好上海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将符合条件的酒店宾馆纳入旅游业贷款贴息政策范围,对符合条件的A级景区、星级酒店给予一次性纾困补助。充分用好体育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对社会资本参与市民健身设施补短板的建设项目给予一次性补贴。开展商标质押助力文体旅等重点行业纾困“知惠行”专项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市文化旅游局、市知识产权局)

(二)加大会展行业扶持力度。支持重点展会有序复展,对2022年克服疫情影响在沪举办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举办单位实际发生的场租费用按照不超过10%的标准给予补贴,单场补助金额最高100万元。加快推进展会业态创新,鼓励会展企业举办“云展览”,开展“云展示”“云对接”“云洽谈”“云签约”。(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财政局)

(三)支持广告行业恢复发展。对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其2022年第四季度实际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50%给予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四)加大航空业纾困补助力度。制定实施2022年上海航空业补助方案,重点对消杀、核酸检测、空中保障能力建设、货邮国际中转业务等方面给予补贴,支持航空业防疫和恢复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委、机场集团)

(五)支持各类生活性服务业恢复发展。优化餐饮、住宿等行业稳岗补贴认定条件,对连锁企业分支机构主营业务为提供餐饮、住宿服务的,可将经各区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分支机构纳入一次性稳岗补贴范围。按照国家要求,对养老服务机构和托育服务机构属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范畴、承租国有房屋的,一律免除租金到2022年底。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按照50%税额顶格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对养老托育行业纳税人,可按照规定享受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民政局、市教委、市税务局、各区政府)

二、着力强主体增动能

(六)支持小微企业升级发展。对首次成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按照企业产值增速分档支持其采购数字化管理、技术创新、法律咨询、检验检测等服务,市级资金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鼓励各区配套支持。建立规上工业企业培育库,将接近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标准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等列为重点培育对象,加强入库培育和指导服务。鼓励各区对首次成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或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的,给予一定奖励。(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各区政府)

(七)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茁壮成长。对入选市级、国家级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奖励全覆盖,由各区对新认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不低于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给予不低于30万元奖励。推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码上贷”,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行动,推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属服务包,在上海市企业服务云开设“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专窗,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一门式服务。(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知识产权局)

(八)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建立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主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持续稳定通过创新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大赛,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梯度升级。对首次成为“四上”企业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市、区联动给予企业上一年度研发投入5%的一次性奖励,最高50万元。对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第四季度购置设备的支出,允许当年一次性税前全额扣除并100%加计扣除。(责任单位:市科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区政府)

(九)支持优质企业上市。鼓励各区对新纳入“浦江之光”科创企业库等并进入上市辅导期的企业,给予必要扶持。鼓励各区加大对企业境内外上市的支持力度,对企业成功上市的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

三、着力扩需求稳增长

(十)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加强重大投资项目规划、用地、用海、环评等前期工作以及资金等要素保障,用好国家持续新增的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额度,面向国家政策规定允许的支持领域和项目范围全力做好项目储备,推动符合条件项目抓紧申报,推进已签约项目加快开工,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依法用好专项债结存限额,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支持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推动存量基础设施项目REITs常态化发行。建立本市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以合并审批、分期审批、格式化审批、容缺后补等为抓手,精简项目审批流程,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投资项目,加快推进“四个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全力推进示范区线等一批在建重大项目,尽快开工小洋山北侧开发等一批重大预备项目,加快开展市域铁路等一批重特大项目前期工作,超前谋划深远海海上风电试点等一批具有重要引领作用的重特大项目,确保全年重大项目完成投资额超过2000亿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交通委、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证监局)

(十一)全力促进消费市场潜力释放。大力促进汽车、住房等大宗消费,取消对符合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迁移限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延续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至2023年底;合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强住宅项目建设交付保障,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措力度,着力构建“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的多层次租赁住房供应体系,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办好全国首届“国际消费季”暨第三届上海“五五购物节”以及全球新品首发季、夜生活节、上海旅游节等标杆活动,放大10亿元“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乘数效应,广泛动员重点商圈、电商平台以及零售、餐饮、文体旅商户等积极参与并配套开展打折让利、优惠叠加等活动,着力促进消费回补。持续投放面向市民的体育消费券,对使用体育消费券的健身场馆给予每月1500元的防疫物资补贴。加快释放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潜力,对本市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等个人消费给予支付额10%、最高1000元的一次性补贴。支持消费市场创新发展,对具有市场引领性的创新业态、模式及创意活动以及对消费市场增长有突出贡献的企业适当予以支持,每年奖励上限为零售企业100万元/家、餐饮企业50万元/家,奖励资金实行预算总额控制。(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房屋管理局、市税务局)

(十二)推动外贸外资保稳提质。鼓励银行机构、担保机构减免相关汇率避险费用,引导港口单位进一步压缩空箱调用、码头装卸、集卡短驳等费用,取消企业办理退运货物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专门申请的第三方检测要求,对符合条件的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参展车辆优先检测。开展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监管创新试点,扩大生物医药企业(研发机构)进口研发用物品“白名单”范围。持续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确保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在5个工作日内,对出口退税分类管理类别为一类、二类的出口企业办理退税平均时间在3个工作日内。大力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市场,设立RCEP企业服务咨询站,上线RCEP最优关税税率和原产地证规则查询系统。落实国家政策要求,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发展和便利跨境电商出口退换货,搭建海外仓综合服务平台,鼓励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设立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退货中心仓。鼓励贸促机构、会展企业以“境内线上对口谈,境外线下商品展”方式举办境外自办展会,支持中小微企业参加该方式举办的境外展会。为赴境外从事商务活动的人员开通绿色通道,提供出入境证件办理便利。积极支持新能源汽车出口,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加快海外营销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选取一批制造业领域标志性外资项目,加强“全流程”跟踪服务和全方位要素保障,推动项目尽早落地建设。修订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支持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事业部总部等纳入总部认定和支持范围。进一步支持外资企业在沪设立研发中心,在引进海外人才、提高研发便利度、支持开展科技创新、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等方面加力增效。开展长三角区域性“一带一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资讯、投资贸易对接、金融咨询、法律咨询、企业培训、海外响应支持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交通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科创办、市政府外办、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知识产权局、市药品监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保监局、上海海关、上海出入境边检总站、市税务局、市贸促会、上港集团)

(十三)支持重点产业企业加快升级发展。支持重点产业升级改造,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产业领域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支持上限提高至1亿元,对符合条件的本市产业园区“二转二”开发贷款给予贴息支持,对现行按照75%比例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行业将2022年第四季度扣除比例统一提高到100%。用好国家专项再贷款和财政贴息政策,支持制造业、社会服务领域和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2022年第四季度更新改造设备。支持龙头企业升级扩容,对工业总产值首次突破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等不同规模的先进制造业企业,鼓励各区按照规定给予支持。支持绿色低碳、“元宇宙”、智能终端等新赛道加快布局发展,实施新一轮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贴息政策,优化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支持政策,按照规定给予不超过创新产品合同金额30%、最高2000万元的支持。落实国家支持制造业税收优惠政策,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前期缓缴的所得税等“五税两费”,2022年9月1日起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对制造业新增增值税留抵税额即申即退,到账平均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落实国家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政策措施,引导平台企业依法合规开展业务和发展,鼓励平台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制定数字总部认证办法。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推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创新,鼓励民营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创新创业公司债等公司信用类债券。(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市科委、市税务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证监局、各区政府)

四、着力优环境强服务

(十四)优化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落实国家设立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要求,推动建立完善上海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安排中小微信贷奖补专项资金,扩大信贷风险补偿对象范围,对在沪银行申报的符合条件的普惠小微贷款以及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贷款产品“应纳尽纳”;降低信贷风险补偿门槛,将一般行业企业的不良率补偿下限门槛统一下调至0.8%,将符合条件的本市重点行业企业的不良率补偿下限门槛进一步下调至0.5%。提高信贷风险补偿比例,对不良率3%以下部分的不良贷款净损失,补偿比例不低于25%;对不良率3%-5%部分的不良贷款净损失,补偿比例不低于55%。(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保监局)

(十五)实施中小微企业“首贷户”贷款贴息贴费。对2022年第四季度通过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担保、从上海辖内商业银行首次获得普惠贷款的中小微企业,给予2%的贴息补助,单户企业贴息金额最高20万元。建立市、区联动的担保体系,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向中小微“首贷户”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按照0.5%收取担保费,引导区级财政部门对中小微“首贷户”融资担保服务继续实行贴费政策,鼓励区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在现有基础上减半收取。(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保监局、各区政府)

(十六)加大普惠金融为企服务力度。开展普惠金融顾问试点,建立以金融专家为主、产业专家为辅的普惠金融顾问专家库,由普惠金融顾问组成普惠金融服务团队,更好服务受疫情影响的困难行业。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企业融资服务中心,在更好发挥大数据普惠金融应用、企业服务云、上海信易贷综合服务平台、上海市地方征信平台等融资服务功能的基础上,推行“单一窗口”一站式融资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区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企业融资服务窗口并向各园区延伸,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受理服务,便利企业就近咨询办理金融业务。(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保监局、上海证监局、各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十七)鼓励引导保险机构创新疫情防控保险产品。落实国家政策要求,鼓励在沪保险机构制定相关疫情防控保险方案,开发完善复工复产综合保险方案以及营业中断险、货物损失险、健康保险等疫情防控保险产品,优先支持物流、餐饮、零售、文体旅等困难行业企业投保。鼓励引导各区对疫情防控保险产品进行保费补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上海银保监局、各区政府)

(十八)减轻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负担。自2022年第四季度起,降低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5个百分点。按照国家最新政策要求,全面推行“免申即享”方式,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2022年9月至11月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

(十九)开展清费减负系列行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结合地方实际,对本市各领域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保证金,制定和公布缓缴清单,对清单内的药品注册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工程质量保证金等收费项目一律缓缴一个季度,免收滞纳金。2022年第四季度将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减免10%,将政府定价货物港务费标准降低20%。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加大有分歧账款协调解决力度,确保无分歧账款清偿率达到100%。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聚焦交通物流、水电气、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等重点领域,切实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的不合理负担。(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上海银保监局、各区政府)

(二十)逐步扩大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开票试点。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进一步扩大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开票试点范围,2022年内,实现全市开票量最集中的重点企业和高信用低风险的优质企业“全覆盖”,更大力度支持和满足市场主体合理用票需求。(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二十一)持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和信用服务助企纾困。开展律师行业为民营企业提供免费“法治体检”活动,帮助企业应对疫情造成的各类法律风险。指导公证、司法鉴定机构畅通涉疫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围绕涉疫企业需求开展针对性服务,缩减办理时限。对符合条件的涉疫企业,缓减一定的公证、司法鉴定和仲裁费用。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完善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合理调整失信信息认定和归集标准,探索建立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失信的豁免机制;持续优化信用修复、信用信息异议处理等服务,引导企业及时、主动维护信用记录;加大涉企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力度,支持银行机构在公共信用平台联合建模,拓展企业信用“白名单”范围;加快推进信用报告替代企业合规证明,通过线上一键式获取专版报告,助力企业申请境内上市和资本市场融资。(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十二)着力保就业保安全保民生。落实国家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要求,采用“免申即享”方式,将补助范围进一步扩大至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等重点群体。对依托平台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保补贴。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快推进上海LNG站线扩建工程等能源保供项目建设,及时发放一次性农资补贴,全力确保城市平稳运行、能源稳定供应和粮食稳产保供。持续抓好物流保通保畅,推动建设应急物资中转站。充分发挥“两旧一村”等民生工程对扩投资、促消费、稳就业的带动作用,试点推广中心城区旧区改造政策,由市级专项资金对黄浦、静安、虹口、杨浦等区单独实施土地储备且规划用途为公益性配套设施的零星旧改地块给予定额补助,加强旧住房成套改造政策倾斜。全面提速“城中村”改造,编制“城中村”改造规划,将“城中村”改造项目认定中的集体建设用地占比要求从70%以上降至51%以上,完善规划调整、容积率增加、多渠道融资等支持政策,持续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兜牢基本民生底线。(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粮食物资储备局、市房屋管理局)

各部门、各区要抓紧制定发布配套实施细则,明确申报流程和办事指南,积极实行免申即享、一键即享、线上办理、精准推送等措施,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组织实施和分析评估,确保各项政策加快落实落地,高效直达市场主体。

本政策措施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具体政策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本市2022年3月发布的抗疫助企“21条”政策和5月发布的经济恢复重振“50条”政策按照原规定继续执行。国家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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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及时落实国家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的接续政策措施,加力巩固全市经济恢复发展基础,全力打好经济恢复和重振攻坚战,在本市发布的《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抗疫助企“21条”)和《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以下简称经济恢复重振“50条”)基础上,制定上海市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如下:

一、着力助行业促发展

(一)加大文化旅游体育行业纾困力度。通过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引导,联动各社会主体共同出资,实施电影票价补贴。对2022年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及时恢复营业的专营商业影院、体育健身场所,给予复工复市补贴。对2022年因疫情管控暂停营业的专业剧场,按照座位数给予一次性停业补贴;对疫情后加快复演的专业剧场,给予限流补贴。统筹用好上海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将符合条件的酒店宾馆纳入旅游业贷款贴息政策范围,对符合条件的A级景区、星级酒店给予一次性纾困补助。充分用好体育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对社会资本参与市民健身设施补短板的建设项目给予一次性补贴。开展商标质押助力文体旅等重点行业纾困“知惠行”专项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市文化旅游局、市知识产权局)

(二)加大会展行业扶持力度。支持重点展会有序复展,对2022年克服疫情影响在沪举办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举办单位实际发生的场租费用按照不超过10%的标准给予补贴,单场补助金额最高100万元。加快推进展会业态创新,鼓励会展企业举办“云展览”,开展“云展示”“云对接”“云洽谈”“云签约”。(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财政局)

(三)支持广告行业恢复发展。对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其2022年第四季度实际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50%给予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四)加大航空业纾困补助力度。制定实施2022年上海航空业补助方案,重点对消杀、核酸检测、空中保障能力建设、货邮国际中转业务等方面给予补贴,支持航空业防疫和恢复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委、机场集团)

(五)支持各类生活性服务业恢复发展。优化餐饮、住宿等行业稳岗补贴认定条件,对连锁企业分支机构主营业务为提供餐饮、住宿服务的,可将经各区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分支机构纳入一次性稳岗补贴范围。按照国家要求,对养老服务机构和托育服务机构属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范畴、承租国有房屋的,一律免除租金到2022年底。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按照50%税额顶格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对养老托育行业纳税人,可按照规定享受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民政局、市教委、市税务局、各区政府)

二、着力强主体增动能

(六)支持小微企业升级发展。对首次成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按照企业产值增速分档支持其采购数字化管理、技术创新、法律咨询、检验检测等服务,市级资金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鼓励各区配套支持。建立规上工业企业培育库,将接近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标准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等列为重点培育对象,加强入库培育和指导服务。鼓励各区对首次成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或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的,给予一定奖励。(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各区政府)

(七)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茁壮成长。对入选市级、国家级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奖励全覆盖,由各区对新认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不低于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给予不低于30万元奖励。推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码上贷”,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行动,推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属服务包,在上海市企业服务云开设“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专窗,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一门式服务。(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知识产权局)

(八)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建立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主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持续稳定通过创新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大赛,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梯度升级。对首次成为“四上”企业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市、区联动给予企业上一年度研发投入5%的一次性奖励,最高50万元。对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第四季度购置设备的支出,允许当年一次性税前全额扣除并100%加计扣除。(责任单位:市科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区政府)

(九)支持优质企业上市。鼓励各区对新纳入“浦江之光”科创企业库等并进入上市辅导期的企业,给予必要扶持。鼓励各区加大对企业境内外上市的支持力度,对企业成功上市的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

三、着力扩需求稳增长

(十)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加强重大投资项目规划、用地、用海、环评等前期工作以及资金等要素保障,用好国家持续新增的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额度,面向国家政策规定允许的支持领域和项目范围全力做好项目储备,推动符合条件项目抓紧申报,推进已签约项目加快开工,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依法用好专项债结存限额,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支持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推动存量基础设施项目REITs常态化发行。建立本市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以合并审批、分期审批、格式化审批、容缺后补等为抓手,精简项目审批流程,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投资项目,加快推进“四个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全力推进示范区线等一批在建重大项目,尽快开工小洋山北侧开发等一批重大预备项目,加快开展市域铁路等一批重特大项目前期工作,超前谋划深远海海上风电试点等一批具有重要引领作用的重特大项目,确保全年重大项目完成投资额超过2000亿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交通委、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证监局)

(十一)全力促进消费市场潜力释放。大力促进汽车、住房等大宗消费,取消对符合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迁移限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延续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至2023年底;合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强住宅项目建设交付保障,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措力度,着力构建“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的多层次租赁住房供应体系,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办好全国首届“国际消费季”暨第三届上海“五五购物节”以及全球新品首发季、夜生活节、上海旅游节等标杆活动,放大10亿元“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乘数效应,广泛动员重点商圈、电商平台以及零售、餐饮、文体旅商户等积极参与并配套开展打折让利、优惠叠加等活动,着力促进消费回补。持续投放面向市民的体育消费券,对使用体育消费券的健身场馆给予每月1500元的防疫物资补贴。加快释放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潜力,对本市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等个人消费给予支付额10%、最高1000元的一次性补贴。支持消费市场创新发展,对具有市场引领性的创新业态、模式及创意活动以及对消费市场增长有突出贡献的企业适当予以支持,每年奖励上限为零售企业100万元/家、餐饮企业50万元/家,奖励资金实行预算总额控制。(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房屋管理局、市税务局)

(十二)推动外贸外资保稳提质。鼓励银行机构、担保机构减免相关汇率避险费用,引导港口单位进一步压缩空箱调用、码头装卸、集卡短驳等费用,取消企业办理退运货物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专门申请的第三方检测要求,对符合条件的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参展车辆优先检测。开展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监管创新试点,扩大生物医药企业(研发机构)进口研发用物品“白名单”范围。持续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确保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在5个工作日内,对出口退税分类管理类别为一类、二类的出口企业办理退税平均时间在3个工作日内。大力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市场,设立RCEP企业服务咨询站,上线RCEP最优关税税率和原产地证规则查询系统。落实国家政策要求,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发展和便利跨境电商出口退换货,搭建海外仓综合服务平台,鼓励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设立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退货中心仓。鼓励贸促机构、会展企业以“境内线上对口谈,境外线下商品展”方式举办境外自办展会,支持中小微企业参加该方式举办的境外展会。为赴境外从事商务活动的人员开通绿色通道,提供出入境证件办理便利。积极支持新能源汽车出口,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加快海外营销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选取一批制造业领域标志性外资项目,加强“全流程”跟踪服务和全方位要素保障,推动项目尽早落地建设。修订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支持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事业部总部等纳入总部认定和支持范围。进一步支持外资企业在沪设立研发中心,在引进海外人才、提高研发便利度、支持开展科技创新、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等方面加力增效。开展长三角区域性“一带一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资讯、投资贸易对接、金融咨询、法律咨询、企业培训、海外响应支持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交通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科创办、市政府外办、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知识产权局、市药品监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保监局、上海海关、上海出入境边检总站、市税务局、市贸促会、上港集团)

(十三)支持重点产业企业加快升级发展。支持重点产业升级改造,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产业领域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支持上限提高至1亿元,对符合条件的本市产业园区“二转二”开发贷款给予贴息支持,对现行按照75%比例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行业将2022年第四季度扣除比例统一提高到100%。用好国家专项再贷款和财政贴息政策,支持制造业、社会服务领域和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2022年第四季度更新改造设备。支持龙头企业升级扩容,对工业总产值首次突破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等不同规模的先进制造业企业,鼓励各区按照规定给予支持。支持绿色低碳、“元宇宙”、智能终端等新赛道加快布局发展,实施新一轮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贴息政策,优化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支持政策,按照规定给予不超过创新产品合同金额30%、最高2000万元的支持。落实国家支持制造业税收优惠政策,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前期缓缴的所得税等“五税两费”,2022年9月1日起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对制造业新增增值税留抵税额即申即退,到账平均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落实国家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政策措施,引导平台企业依法合规开展业务和发展,鼓励平台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制定数字总部认证办法。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推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创新,鼓励民营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创新创业公司债等公司信用类债券。(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市科委、市税务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证监局、各区政府)

四、着力优环境强服务

(十四)优化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落实国家设立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要求,推动建立完善上海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安排中小微信贷奖补专项资金,扩大信贷风险补偿对象范围,对在沪银行申报的符合条件的普惠小微贷款以及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贷款产品“应纳尽纳”;降低信贷风险补偿门槛,将一般行业企业的不良率补偿下限门槛统一下调至0.8%,将符合条件的本市重点行业企业的不良率补偿下限门槛进一步下调至0.5%。提高信贷风险补偿比例,对不良率3%以下部分的不良贷款净损失,补偿比例不低于25%;对不良率3%-5%部分的不良贷款净损失,补偿比例不低于55%。(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保监局)

(十五)实施中小微企业“首贷户”贷款贴息贴费。对2022年第四季度通过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担保、从上海辖内商业银行首次获得普惠贷款的中小微企业,给予2%的贴息补助,单户企业贴息金额最高20万元。建立市、区联动的担保体系,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向中小微“首贷户”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按照0.5%收取担保费,引导区级财政部门对中小微“首贷户”融资担保服务继续实行贴费政策,鼓励区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在现有基础上减半收取。(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保监局、各区政府)

(十六)加大普惠金融为企服务力度。开展普惠金融顾问试点,建立以金融专家为主、产业专家为辅的普惠金融顾问专家库,由普惠金融顾问组成普惠金融服务团队,更好服务受疫情影响的困难行业。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企业融资服务中心,在更好发挥大数据普惠金融应用、企业服务云、上海信易贷综合服务平台、上海市地方征信平台等融资服务功能的基础上,推行“单一窗口”一站式融资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区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企业融资服务窗口并向各园区延伸,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受理服务,便利企业就近咨询办理金融业务。(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保监局、上海证监局、各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十七)鼓励引导保险机构创新疫情防控保险产品。落实国家政策要求,鼓励在沪保险机构制定相关疫情防控保险方案,开发完善复工复产综合保险方案以及营业中断险、货物损失险、健康保险等疫情防控保险产品,优先支持物流、餐饮、零售、文体旅等困难行业企业投保。鼓励引导各区对疫情防控保险产品进行保费补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上海银保监局、各区政府)

(十八)减轻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负担。自2022年第四季度起,降低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5个百分点。按照国家最新政策要求,全面推行“免申即享”方式,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2022年9月至11月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

(十九)开展清费减负系列行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结合地方实际,对本市各领域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保证金,制定和公布缓缴清单,对清单内的药品注册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工程质量保证金等收费项目一律缓缴一个季度,免收滞纳金。2022年第四季度将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减免10%,将政府定价货物港务费标准降低20%。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加大有分歧账款协调解决力度,确保无分歧账款清偿率达到100%。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聚焦交通物流、水电气、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等重点领域,切实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的不合理负担。(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上海银保监局、各区政府)

(二十)逐步扩大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开票试点。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进一步扩大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开票试点范围,2022年内,实现全市开票量最集中的重点企业和高信用低风险的优质企业“全覆盖”,更大力度支持和满足市场主体合理用票需求。(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二十一)持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和信用服务助企纾困。开展律师行业为民营企业提供免费“法治体检”活动,帮助企业应对疫情造成的各类法律风险。指导公证、司法鉴定机构畅通涉疫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围绕涉疫企业需求开展针对性服务,缩减办理时限。对符合条件的涉疫企业,缓减一定的公证、司法鉴定和仲裁费用。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完善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合理调整失信信息认定和归集标准,探索建立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失信的豁免机制;持续优化信用修复、信用信息异议处理等服务,引导企业及时、主动维护信用记录;加大涉企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力度,支持银行机构在公共信用平台联合建模,拓展企业信用“白名单”范围;加快推进信用报告替代企业合规证明,通过线上一键式获取专版报告,助力企业申请境内上市和资本市场融资。(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十二)着力保就业保安全保民生。落实国家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要求,采用“免申即享”方式,将补助范围进一步扩大至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等重点群体。对依托平台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保补贴。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快推进上海LNG站线扩建工程等能源保供项目建设,及时发放一次性农资补贴,全力确保城市平稳运行、能源稳定供应和粮食稳产保供。持续抓好物流保通保畅,推动建设应急物资中转站。充分发挥“两旧一村”等民生工程对扩投资、促消费、稳就业的带动作用,试点推广中心城区旧区改造政策,由市级专项资金对黄浦、静安、虹口、杨浦等区单独实施土地储备且规划用途为公益性配套设施的零星旧改地块给予定额补助,加强旧住房成套改造政策倾斜。全面提速“城中村”改造,编制“城中村”改造规划,将“城中村”改造项目认定中的集体建设用地占比要求从70%以上降至51%以上,完善规划调整、容积率增加、多渠道融资等支持政策,持续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兜牢基本民生底线。(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粮食物资储备局、市房屋管理局)

各部门、各区要抓紧制定发布配套实施细则,明确申报流程和办事指南,积极实行免申即享、一键即享、线上办理、精准推送等措施,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组织实施和分析评估,确保各项政策加快落实落地,高效直达市场主体。

本政策措施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具体政策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本市2022年3月发布的抗疫助企“21条”政策和5月发布的经济恢复重振“50条”政策按照原规定继续执行。国家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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