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會展中心是國家商務部和天津市政府合作項目,國家會展中心(天津)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國展公司)是項目建設和運營主體。現征集“國家會展中心”LOGO(該LOGO將統一應用于國展公司和國家會展中心)。
一、項目概況及公司簡介
該項目作為國家級大型會展中心,是實現中國經濟發展戰略、推動北方經濟中心建設、優化國家會展業戰略發展布局、打造全球會展新高地的重要平臺。項目將以內外貿結合、進出口結合、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結合為發展模式,立足環渤海、輻射東北亞、面向全世界。
項目主要包括大型展館、室外展場及會議中心、管理辦公用房等會展輔助設施。項目建成后,將集展覽、會議、節事活動、辦公、酒店和消費等功能為一體,成為國際一流、具有持續領先能力的會展綜合體。
國展公司注冊資本金40億元,由中國對外貿易中心(集團)和天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共同投資。主要業務為會展服務,會展開發經營,展館投資建設,展館運營,對房地產業進行投資,資產管理,倉儲、停車場服務,貨運代理,勞務派遣等,將成為多元化、專業化的會展集團。
二、征集要求
(一)設計內容:
中文名稱為:國家會展中心
英文名稱為:National Convention and Exhibition Centre(簡稱“NCEC”)
標志應包含中文名稱、英文名稱和圖案。
(二)設計要求:
1.構思新穎、寓意深刻,準確反映“國家會展中心”的內涵;
2.具有較強的獨特性、識別性、國際性。
(三)作品提交:
1.作品要求以RGB色彩和JPG格式提交,不小于300dpi。投稿中應包括彩色版(標注CMYK值)、黑白稿、創意說明(約200字)三個獨立文檔。獲獎logo須另行提供矢量圖。
2.適用A4紙打印;
3.參賽作品以電子郵件的形式投稿。郵件主題應當注明“logo投稿+作者姓名(院校)”, 郵件中應有投稿人姓名、通聯地址、電話等;同時提供報名表(見附件)的電子版或掃描件,無掃描件可發傳真件。
三、獎勵辦法
中標作品1件,獎金30000元(不含稅);入圍作品10件,獎金各2000元(不含稅)。中標作品和入圍作品均頒發證書。
四、應征作品的權利歸屬
作者應保證其作品為原創,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如侵犯他人著作權,對已中標的,將取消合作,對已發放獎金的,將原額追回。所有法律責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擔。
五、征集時間
2013年7月15日—2013年8月30日。
六、聯系方法
單 位:國家會展中心(天津)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天津市和平區大沽北路161號
郵 編:300040
聯 系 人:潘女士 彭先生
咨詢電話:022-23927359
傳 真:022-23927353
國家會展中心是國家商務部和天津市政府合作項目,國家會展中心(天津)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國展公司)是項目建設和運營主體。現征集“國家會展中心”LOGO(該LOGO將統一應用于國展公司和國家會展中心)。
一、項目概況及公司簡介
該項目作為國家級大型會展中心,是實現中國經濟發展戰略、推動北方經濟中心建設、優化國家會展業戰略發展布局、打造全球會展新高地的重要平臺。項目將以內外貿結合、進出口結合、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結合為發展模式,立足環渤海、輻射東北亞、面向全世界。
項目主要包括大型展館、室外展場及會議中心、管理辦公用房等會展輔助設施。項目建成后,將集展覽、會議、節事活動、辦公、酒店和消費等功能為一體,成為國際一流、具有持續領先能力的會展綜合體。
國展公司注冊資本金40億元,由中國對外貿易中心(集團)和天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共同投資。主要業務為會展服務,會展開發經營,展館投資建設,展館運營,對房地產業進行投資,資產管理,倉儲、停車場服務,貨運代理,勞務派遣等,將成為多元化、專業化的會展集團。
二、征集要求
(一)設計內容:
中文名稱為:國家會展中心
英文名稱為:National Convention and Exhibition Centre(簡稱“NCEC”)
標志應包含中文名稱、英文名稱和圖案。
(二)設計要求:
1.構思新穎、寓意深刻,準確反映“國家會展中心”的內涵;
2.具有較強的獨特性、識別性、國際性。
(三)作品提交:
1.作品要求以RGB色彩和JPG格式提交,不小于300dpi。投稿中應包括彩色版(標注CMYK值)、黑白稿、創意說明(約200字)三個獨立文檔。獲獎logo須另行提供矢量圖。
2.適用A4紙打印;
3.參賽作品以電子郵件的形式投稿。郵件主題應當注明“logo投稿+作者姓名(院校)”, 郵件中應有投稿人姓名、通聯地址、電話等;同時提供報名表(見附件)的電子版或掃描件,無掃描件可發傳真件。
三、獎勵辦法
中標作品1件,獎金30000元(不含稅);入圍作品10件,獎金各2000元(不含稅)。中標作品和入圍作品均頒發證書。
四、應征作品的權利歸屬
作者應保證其作品為原創,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如侵犯他人著作權,對已中標的,將取消合作,對已發放獎金的,將原額追回。所有法律責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擔。
五、征集時間
2013年7月15日—2013年8月30日。
六、聯系方法
單 位:國家會展中心(天津)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天津市和平區大沽北路161號
郵 編:300040
聯 系 人:潘女士 彭先生
咨詢電話:022-23927359
傳 真:022-23927353